1988年1月,國務院批準在原海豐、陸豐兩縣行政區域設置地級汕尾市,市政府駐汕尾市城區,轄市城區(析海豐南部7鎮而設)、海豐縣、陸豐縣、陸河縣(析陸豐北部8鎮而設)1區3縣。汕尾市因市區建設在原海豐縣汕尾鎮而得名。“汕尾”地名最早見于清初有關方志文獻,地名由來是當地人民有以方位命名的習慣和當地語言、叫法上的習慣,指“海沖沙灘涂的尾部邊緣”。汕尾市全境古屬海豐縣地,領興賢、石塘、金錫、楊安、石帆、吉康、坊廓七都,至清雍正九年(1731)分置陸豐縣,轄境基本趨定,逐漸演化成為今之海陸豐境。2021年,汕尾市轄市城區、海豐縣和陸河縣,代管陸豐市,紅海灣經濟開發區和汕尾華僑管理區為市委、市政府派出機構,賦予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。域內設置深汕特別合作區,由深圳市主導管理。
先秦至明、清時期 古海豐縣,歷史悠久,源遠流長,春秋屬南越,戰國入楚稱百越。據東南沿海出土文物考證,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先民在此漁獵種植,生息繁衍。秦至漢初,海豐縣地屬南海郡博羅縣地域。東晉咸和六年(331),置東官郡,海豐縣屬東官郡。隋文帝開皇十一年(591),東官郡與梁化郡等并置為循州,海豐縣改屬循州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,析海豐縣東部置安陸縣,安陸縣治設在大安屯(今陸豐大安鎮轄地),轄今之陸豐市、陸河縣及惠來、普寧、揭西之部,至唐太宗貞觀元年(627),又廢安陸縣,并復海豐縣,仍隸屬循州。五代南漢乾亨元年(917),循州改為禎州,海豐隨屬禎州。宋天禧四年(1020),因避太子趙禎(后即仁宗)名諱,改禎州為惠州,時海豐屬廣南東路惠州。元代,海豐屬江西行中書省廣東道惠州路。明代、清代屬廣東布政使司惠州府。清雍正九年(1731),析海豐縣東部之坊廓、石帆、吉康三都置陸豐縣。縣治在東海(今陸豐東海鎮),海豐、陸豐兩縣同屬惠州府。
民國時期 民國初年,汕尾市轄境(原海豐、陸豐)隸屬廣東潮循道。民國19年(1930),隸屬廣東省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海豐、陸豐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東江行政專員公署管轄。1952年3月,改屬粵東行政公署;1956年1月, 隸 屬 惠 陽 專 區;1959年3月22日,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八十六次會議通過,撤銷惠陽專區,海豐、陸豐劃歸汕頭專區;1983年12月22日,國務院以(83)國函字 269 號文批準,撤銷汕頭地區,海豐、陸豐劃歸惠陽地區管轄。1988年1月7日,國務院《關于廣東省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》:設立陸河縣,以陸豐縣的河田、河口、新田、螺溪、水唇、上護、南萬、東坑8個鄉鎮及吉康林場的行政區域為陸河縣行政區域;設立汕尾市(地級)和汕尾市城區,以海豐縣的汕尾、紅草、馬宮、東涌、田墘、捷勝、遮浪 7 個鎮的行政區域為汕尾市城區行政區域。汕尾市政府駐汕尾市城區(原汕尾鎮為市區),轄市城區和海豐、陸豐、陸河3縣。1992年11月,設立汕尾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,試驗區的范圍為遮浪鎮、田墘鎮兩個行政區域及捷勝鎮的龜齡島;1995年4月,撤銷廣東省陸豐華僑農場,設汕尾華僑管理區。以上兩區均屬市委、市政府派出機構。1995年1月,經國務院批準,陸豐撤縣建市(縣級市),由省政府直轄,委托汕尾市人民政府代管。2011年2月,設立深汕特別合作區,規劃范圍包括海豐縣鵝埠鎮、小漠鎮、鲘門鎮、赤石鎮、圓墩林場,為省政府派出機構,委托深圳、汕尾兩市共同管理。2017年9月后,深汕特別合作區由深圳市主導管理。

長者助手
無障礙
手機版
網站首頁
聚焦汕尾
政務公開
政務服務
政民互動
走進汕尾




